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我省政府采購復工復產,省財政廳根據我省新冠肺炎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Ⅰ級響應調整為Ⅱ級響應,實施分級分區差異化防控要求,對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分類恢復政府采購開評標活動。要求采購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Ⅱ級響應期間,結合政府采購項目特點,采取針對性措施,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政府采購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疫情期間暫停或延期的項目,應當按照暫停或延期公告依法做好銜接工作,并書面通知報名供應商;延期前報名時間未截止的,應當依法延長報名時間,切實保障供應商合法權益。
二是繼續加強開評標現場管理。要求采購人會同采購代理機構繼續做好開評標現場管理工作。一是繼續執行登記問詢制度。逐一準確登記參與開評標活動人員的基本信息,測量、記錄個人體溫。二是繼續嚴格執行開標場所每日(次)消毒制度。開評標場所應當配備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都應當進行清理消毒工作。三是繼續加強個人防護工作。進入開評標現場人員都應當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衛生消毒。
三是部分恢復專家抽取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原則上應當通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隨機抽取本地專家參加評審。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采購項目,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采購人可以參照評審專家基本條件自行擇優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評審專家。年齡偏大、個人身體情況欠佳,或近14天內有湖北及較重疫區的旅行史,或有與發熱病人接觸史的評審專家,不得參與政府采購開評標活動。